2012年藝考音樂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簡稱省統考)和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簡稱校考)兩種形式。
考生所報考專業涉及省統考專業的,必須參加省統考。目前,全國各地均實行了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一些有條件的省份還組織了其他藝術類專業的省統考。考生只有達到省統考藝術專業合格線,才能參加其他高校藝術類專業的校考。省統考一般在當年1月1日后進行,1月31日左右前完成。校考一般在當年1月31日后進行,3月底前結束。
凡生源所在地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招生均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學校不能再組織校考;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也可在省級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省級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校考;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組織省級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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