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魯政發〔2012〕49號文件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解讀
省委、省政府對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高度重視。 2012年12月4日,省政府下發《關于加快建設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意見》(魯政發〔2012〕49號)。今年,省委、省政府分別將“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研究”確定為省委常委重大調研課題和省政府教育專項調研課題,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孫偉同志負責,成立了由教育、編制、發改、經信、財政、人社、國稅、地稅、政府研究室負責同志組成的調研組,到濰坊、德州等地對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進行了深入廣泛的調研,還到臺灣進行了專題考察交流,20余次召開研究、調度會議,形成了4篇調研報告,提出了推進我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對策建議。
在此基礎上,省政府組織教育、編制、發改、經信、財政、人社、國稅、地稅、政府研究室9個部門,歷時兩個月,研究制定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魯政發〔2012〕49號文件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有三大特點:一是不固守既有政策,對制約職業教育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大膽突破。突破難度大的,先試點,取得經驗再推廣。二是堅持協同推進,提出了各項改革任務的路線圖、時間表、責任主體及政策要點,各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并將在近期印發16個配套文件,以形成全方位支持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體系,避免在某個環節卡殼。三是堅持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密結合,多方參與,反復研討,“開門寫文件”,征求了全省17市、12縣、60多所不同類型學校及部分行業企業的意見。9月 17日,省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24日,以魯政辦字〔2013〕126號文件正式印發。《實施意見》共7部分、24條,現將文件主要精神解讀如下:
一、關于招生考試制度
(一)進一步打通和拓寬職業教育進升通道。今年我省在青島、濰坊、德州3市的8所中職學校、全省11所高職學校和12所應用型本科學校,開展了中職與本科“3+4”、高職與本科“3+2”分段貫通培養招生試點,錄取線分別超過當地普通高中錄取線和全省本科二批錄取線,打破了職業教育向上不能貫通的體制“天花板”,破解了長期以來“低分才進職校”的難題,進一步豐富了人才培養類型。致力于進一步給職校學生以技術技能、學業晉升的路徑、發展的希望和公平的機會,《實施意見》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加快構建與普通教育并行并重的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制度,建立上下銜接貫通的職業教育人才成長路徑,包括“擴大3年高等職業教育與2年本科教育、3年中等職業教育與4年本科教育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院校范圍和專業覆蓋面,單列招生計劃”、“以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為取向,完善春季招生考試制度”、“對獲得政府部門組織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國家級三等獎以上、省級一等獎的學生,免試技能和專業知識,根據語文、數學、英語3科考試成績,單獨劃線、擇優錄取”、“建立職業院校優秀學生推薦升學制度”、“啟動高職院校注冊入學,爭取省屬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試點”“調整高等院校生源計劃,從2014年起逐年增加并單列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計劃”等。從此,職業教育不再是“終結教育”,職校學生也將擁有一片美好天空。
(二)春季高考首增現場專業技能測試。我省從2012年開始實行“知識+技能”春季高考,但技能考試是“在紙上考技能”。為切實增強學生的動手能力、提升技能水平,《實施意見》提出“2014年春季高考進行專業技能實操考試”,現場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230分、占總分的31%。專業技能考試由具備相應專業優勢和考試組織能力的高等職業院校或本科院校作為主考院校,成績在考生報考我省招生院校的相應專業時通用。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對技術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情況,以及職業教育發展現狀,2014年春季高考專業技能考試將有17個專業、37個類目。
(三)本科院校要為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提供有效載體。劉延東副總理指出要“鼓勵推動地方本科高校向職業教育轉型,使專業結構和層次結構與人力資源需求相適應,以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提高就業率和就業質量”。為進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服務經濟社會能力,《實施意見》提出“加快本科院校分類建設”、“積極支持省屬本科院校整體向應用型本科教育轉型,督促本科院校選擇部分學院或專業,對接產業需求,突出職教特色,培養高端應用型人才,為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提供有效載體”、“遴選200個本科專業點進行重點建設、形成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能力”。
(四)中職學校與普通高中將在同一平臺招生。《實施意見》提出“2014年3月底前各設區市建立職普統一的高中階段招生平臺,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在青島、濰坊、德州市開展中職學校與普通高中學分互認、學籍互轉試點”。今后,初中畢業生可以兼報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探索在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實現學分互認、學籍互轉。
二、關于完善人才培養模式
(一)職業教育專業建設由“行家”指導。《實施意見》提出“分專業集群成立由行業企業名家、職教名師、專家教授為主體組成的省級職業教育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是指導職業學校專業建設和教學改革的專家組織,組成人員既有全國行業著名專家,又有品牌企業高級專門人才,還有行業部門官員、教學研究人員、一線骨干教師。成立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發揮行業指導作用,將有力保證頂層設計、理論研究與企業、學校一線實踐的有機結合,有力推動教產結合、開放辦學并提高教育決策與公共服務水平。
(二)貫通培養有課程體系做支撐。根據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和高校分類改革的客觀需要及職業教育的內在要求,《實施意見》提出“設立專項資金,組織和支持‘3+2’、‘3+4’試點院校,按照貫通培養的要求,對不同學段的課程進行一體化設計,建立一個個應用型本科、高職、中職相銜接的課程體系”,以能力增進為主線科學規劃培養方案和課程體系,使學生獲得個性發展與工作崗位需要相一致的職業能力。
(三)鼓勵職業學校突出特色差異化發展。《實施意見》提出“建立獎補機制,推進中職學校專業分級認定和高職院校專業評鑒,對適應產業需求、教學品質好的專業予以獎勵,實施品牌專業建設計劃”,支持職業學校根據自身實際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突出辦學特色,逐步解決辦學“大而全”或“小而全”、特色不鮮明的問題。
(四)更多學生畢業可以拿“雙證”。著力提高學生的就業創業創新能力,讓更多學生拿到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實施意見》提出“全面推進職業教育教學標準、行業技術規范、職業資格標準有效對接”、“鼓勵學生一專多能,取得多個職業資格證書”、“將中職教育‘雙證互通’試點擴大到所有合格學校,由設區市負責審批認定;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與技師教育合作培養試點,支持雙方學生同時取得專科學歷證書和三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支持各類高等院校將職業資格標準納入教學計劃”。作為支持措施,還提出“積極支持在有條件的職業院校設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三、關于校企合作
(一)多措并舉推進校企合作。以實現產學良性互動為出發點,建立校企合作長效機制,《實施意見》提出“鼓勵院校與企業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建設專業,共同開發課程,鼓勵冠名培養、訂單式培養,將企業先進的生產服務標準轉化為教學標準”、“支持企業在學校建立工程技術研發服務中心,合作開展技術研發和創新”、“推動教師與專業技術人員雙向交流”、“開展人力資源統計、預測、供求信息發布試點”等。特別是“制定落實校企合作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意見”、“推行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制度,將學生實習實訓補貼和投保經費統一納入公用經費補助范圍”,將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企業考慮成本和直接收益過多、參與校企合作積極性不高的問題。
(二)定期發布就業準入實施情況。我國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推行就業準入制度,但囿于諸多因素,落實效果并不理想,目前的很多安全事故大都是由于從業素質不高、就業準入不嚴格導致,當務之急是嚴格就業準入制度。《實施意見》提出“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對違反規定、隨意招錄不具備從業或執業資格人員的用人單位給予處罰”、“從2014年起對重點行業每年發布就業準入實施情況報告”。
四、關于“雙師型”隊伍建設
(一)用3年時間配足配齊職業院校教師。《實施意見》提出“制定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2014年3月底前完成核編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高職院校核編工作”,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從2013年起用3年時間為職業院校配足配齊教師。
(二)財政“買單”吸引業界精英進職校任教。職業教育的特點客觀要求建立靈活多元的教師供給機制。《實施意見》提出“職業院校教職工編制總額的80%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20%不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用于聘用專業兼職教師”、“不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的專業兼職教師由學校自主招聘”,并且對職業院校兼職教師“參照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平均薪酬水平確定財政經費撥付標準”,支持學校引進富有實踐經驗的優秀專業人才作為兼職教師,參與教學、實訓、研發,讓更多業界精英走進學校,使學校成為各類高層次應用型人才教授知識、傳承技能、研發創新的聚集地。
(三)職業學校有了招聘教師自主權。傳統的職業院校教師招聘,幾乎完全參照招考公務員的方式和內容,學校參與度很小,客觀上導致“考進來的學校不需要、學校需要的進不來”,教師專業執教能力薄弱,嚴重影響辦學質量。為此,《實施意見》提出“改革職業院校教師招聘制度,擴大學校用人自主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以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下,由學校遵照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自主招聘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的教師”、“制定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教師準入制度實施辦法”、“專業教師招聘要以測試專業技能和執教能力為主,將專業工作經歷和職業資格作為基本條件”,全面落實學校的招聘主體地位。
(四)沒有教師資格證也可參加職業學校招聘。為吸引社會技術技能型人才到職業學校任教,《實施意見》提出“允許教學急需但沒有教師資格證的專業人才參加職業學校招聘,合格的先作為兼職教師使用,待取得教師資格證后再轉為正式教師”,為缺乏教師資格證的專業技術人才進職校任教建立起“綠色通道”。
(五)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審重在教學實績和專業技能。作為重要導向,建立激勵機制,《實施意見》提出“出臺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價辦法,將教學實績、技能水平、技術研發成果等作為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重要依據”、“鼓勵教師取得多個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職業資格”、“從2013年起對高職院校與本科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實行分類評審”等。還提出“2014年在中職學校設立正高級教師職務”,從此中職學校教師也完全有可能成為“教授”。
五、關于職業教育經費保障
(一)將中職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和公共財政保障范圍。一些地方沒有深刻認識到職業教育屬于公益性事業,把面向市場開放辦學混同于簡單地推向市場、放棄政府責任。為此,《實施意見》提出“從2013年秋季起對全省中職教育在校生全部免除學費,經費由省、市、縣三級分擔,對沒有落實配套資金的地方進行問責”。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專業的日常辦學成本、學費收入、財力保障等因素,提出“制定中職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將免學費補助轉換為按專業補助公用經費的新機制,對第三年級同樣全額撥付公用經費”,按專業類別確定生均公用經費撥款基本標準,讓撥款更科學、合理,也解決了以往對中職免學費只補助兩年半費用的問題。
(二)高職院校撥款水平要達到或接近本科院校標準。職業教育實踐教學多、耗材多,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測算,辦學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為此,結合當前實際,《實施意見》提出“研究制定高職院校、技師學院生均預算內經費撥款標準,2015年全部落實到位”、“對提前落實到位的,省財政給予獎勵”。其中,作為試驗區,青島、濰坊市2013年達到轄區內本科院校標準,德州市2015年達到轄區內本科院校標準。
(三)每縣建設一所規范化學校。為夯實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實施意見》提出“加大省本級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實施省級規范化中職學校建設工程,支持以市為主統籌整合中等職業教育資源,“十二五”末原則上每縣建成1所與市域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省級規范化中職學校”,還提出“啟動省級示范校、優質特色校建設工程,2020年全省建成300所規范化學校和100所示范校、優質特色校”,全面提升中職教育發展水平。
六、關于職業教育多元化辦學和教育家辦學
(一)多項優惠政策“給力”民辦職業教育。著眼于營造民辦職業院校與公辦學校平等的發展環境,探索職業教育多元化辦學模式,鼓勵各種社會力量投資興辦職業教育,《實施意見》提出“從2014年起,通過采取財政獎補、選派公辦教師支教、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民辦職業教育發展”、“研究制定民辦職業教育實行營利性、非營利性分類管理辦法,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的土地、稅收及其他優惠政策”。
(二)試點民辦職業院校教師與公辦學校教師享受同等待遇。當前民辦職業院校面臨的突出問題是教師穩定性問題。為此,《實施意見》提出“民辦職業院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聘、進修培訓、評先選優、課題申請、國際交流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受同等待遇”,特別是提出“在青島、濰坊、德州市開展非營利性民辦職業院校教師社會保障與公辦學校教師同樣待遇試點”,將有效解決民辦職業院校教師的后顧之憂,讓他們安心教書育人。
(三)大力推進教育家辦學。職業教育是與經濟社會發展聯系直接緊密的教育類型,要求校長不但要懂教育、還要懂經濟。為此,《實施意見》提出“探索校長培育遴選新機制”、“按照教育家、企業家的復合標準培養配備職業院校校長”、開展“制定職業院校校長專業標準”及實施試點。
七、關于職業教育管理體制
(一)以市為主統籌職業教育發展。以加強市域統籌為切入點,理順職業教育管理體制,加強設區市在職業教育發展中的統籌協調作用,《實施意見》提出“推動各市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科學編制并組織實施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在職業院校布局調整、專業設置、實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統籌各級各類職業教育資源,與區域產業對接,突出辦學特色,實現差異化發展”、“支持以市或縣(市、區)為單位推進各類職業院校有機融合”、“嚴控高職院校、技師學院設置及職業院校升格”及“建立統一的職業教育信息平臺”,以此打破部門和學校類型界限、條塊分割的藩籬,整合區域內各類職業教育資源,向具有競爭優勢和辦學活力的學校積聚。
(二)每市建設1-2個公共實訓中心。為強化資源共享、提高實訓水平,避免重復建設和浪費,“集中精力辦大事”,《實施意見》提出“推動設區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的方式,用3年左右時間集中建設1-2個公共實訓中心”,面向學校、社會提供實訓服務。
(三)構建全省整體推進與地方先行先試有機結合的工作格局。我省東部、中部、西部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為確保實施政策的普遍性、可操作性,我省一方面以省為單位整體推進,對能夠普遍實施的政策措施加快在全省推進;另一方面,在中部已有省部共建濰坊國家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試驗區、東部已有青島市地方政府促進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的同時,我省又將西部較為貧困的德州市確定為省級試點,對暫時不能普遍實施的政策措施在以上3市試點,待取得成功經驗后再在全省推廣。
(四)多部門協同推進“大職業教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實施意見》提出“建立由省教育廳牽頭,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政府研究室參加的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開展專項督導并向社會發布職業教育發展狀況”,全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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