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精準扶貧政策和《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人社部發〔2018〕54號)有關要求,做好技能扶貧工作,進一步激發技工院校學生勤學技能、奮發成才的熱情,人社部決定繼續開展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評選工作,同時,增設勞動出版“技能雛鷹”助學金(以下簡稱“助學金”)。

獎勵對象
2019年度獎(助)學金共計60萬元人民幣,獎勵200名品學兼優的技工院校在校學生,獎(助)學金標準為每人3000元人民幣。
申請獎學金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二)勤奮好學、刻苦鉆研、成績優異,原則上2018年度總成績在本專業名列前三。
(三)原則上在校期間曾獲得省級及以上技能大賽名次,或獲得省級及以上表彰和榮譽稱號。
(四)2019年度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獎學金獲得者不參加評選。
申請助學金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
(二)勤奮好學、刻苦鉆研、成績良好。
(三)家庭經濟困難,未享受國家或地方助學金。
(四)2019年度應屆畢業生不參加評選。
名額分配
人社部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情況、技工院校數量以及在校學生數量,確定了2019年度獎(助)學金名額分配方案,有關省份人社廳(局)根據當地技工院校情況,本著盡可能擴大獎(助)學金覆蓋學校范圍的原則,組織技工院校申請,每所學校申請獎學金和助學金的學生總數不超過2名。
組織實施
(一)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獎(助)學金評定和發放管理工作,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
(二)有關省份人社廳(局)指定專人,負責指導技工院校做好獎(助)學金申請和發放等工作,并對獎(助)學金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各有關學校負責對申請獎(助)學金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推薦,并做好相關資料收集、報送以及獎(助)學金發放等具體工作。
評定發放程序
申請
1.學校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提出申請,分別填寫《2019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學金申請表》和《2019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助學金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學校逐項審核《申請表》中各項內容的真實性,確定推薦人選,并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學校校長根據申請學生品學等綜合情況,按《申請表》要求撰寫推薦信。
審核
1.學校報送材料。學校匯總《申請表》(含推薦信)、公示材料(加蓋學校公章,并附公示實地場景照片)、相關成績和獲獎證明等,一并報送至省級人社廳(局)。
2.省級人社廳(局)審定。省級人社廳(局)審核確定各技工院校報送的材料準確無誤后,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匯總報送至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3.評審委員會核定。評審委員會對各地報送的全部材料進行核定,確定獲獎(受助)學生名單并正式公布。
發放
1.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按照獲獎(受助)學生名單,將獎(助)學金匯款至學生所在學校,并寄送證書。
2.學校收到獎(助)學金后,應及時舉辦獎(助)學金發放儀式,向獲獎(受助)學生頒發獎(助)學金和證書,獲獎(受助)情況應載入學生檔案。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社廳(局)要高度重視獎(助)學金評定發放工作,指定相關職能部門專人負責,并指導有關技工院校做好獎(助)學金的評定發放工作,發給學生的獎(助)學金不得用于抵扣學生在校期間的其他費用。請于2019年1月31日前將本地區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名單和聯系方式傳真至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二)按時報送材料。各地人社廳(局)應嚴格按照獎(助)學金評定發放程序,根據《2019年度勞動出版“技能雛鷹”獎(助)學金評定發放工作流程圖》(以下簡稱《流程圖》),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相關材料,確保材料齊全、內容準確無誤。各地、各技工院校上報的材料應按《流程圖》中標注的順序排列并裝訂。

獎(助)學金相關文件可登陸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網站(www.class.com.cn)查閱下載。各地、各技工院校在材料填報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聯系。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