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1條 本規程適用于地面水泵司機。
第2條 水泵司機必須有衛生防疫部門簽發的《健康證》,經考核合格,取得水泵司機合格證,熟悉本泵站機電設備結構性能、原理、技術特征方可擔任,能獨立操作。(實習水泵司機學習操作,應經主管領導批準,并有專人指導監護)。
第3條 水泵司機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現場進行一次交接檢查,基本內容如下:
一、水泵、電機運轉是否正常(無異響、無意外震動);
二、電機和軸承溫度不超限(電機75℃,軸瓦60℃,滾動軸承70℃);
三、電壓指數在360V~420V之間;
四、盤根松緊適度;
五、備用泵可投入正常運轉的臺數;
六、吸水井積泥面離吸水管口距離不小于規定值(不小于0.5~1m,小極限值0.3m)。
第二節 運行操作
第4條 水泵的起動
一、水泵起動前的準備工作
(一)檢查水泵軸承是否缺油,聯軸器連接是否良好,防護外罩安裝是否牢固;
(二)檢查電動機及開關是否完好;
(三)檢查籠頭是否堵塞,吸水管有無破裂進氣,泵體有無斷裂。
二 、起動水泵
(一)若吸水井水位低于水泵,先開啟真空泵,真空度符合要求后(-0.4~-0.6MPa),開啟水泵,待水泵啟動運行正常后,關閉真空泵及相關閥門;若吸水井水位高于水泵,打開水泵頂部的放氣閥門,待泵體內注滿水后,開啟水泵;
(二)啟動水泵時,首先按下啟動按鈕,電流表指針回落正常后,再按下運行按鈕,開啟出水閥門;
(三)水泵正常運轉后,壓力表指示額定壓力,慢慢打開出水閥門,不得在出水閥門關閉的情況下長時間運轉,在水泵的運行過程中監視電流表中電流不得超過電機的額定電流。
第5條 遇停電等緊急事故時,應立即斷開電源開關,關閉水泵出水閥門,報告調度室,并做好恢復水泵運行的準備工作。
第三節 安全確認
第6條 遠方或現場操作水泵時,待1臺水泵啟動運行正常后(電流、電壓平穩正常),方可開啟其它水泵,不要2臺水泵同時啟動;水泵要在額定工況下運行,不應帶負荷啟動和超負荷運行。
第7條 水泵在起動和運行中1h至少巡視2次,1h記錄1次,崗位人員不得擅自離崗,必須離開時要有人替崗。如發現有異常情況(異響、異味、振動、超溫及電流過大),應立即處理,并報告負責人。
第8條 隨時監視清水池水位標尺(水位在2.0~4.5m之間),及時調節水泵的流量,保證供水的連續性。
第四節 日常維護保養
第9條 每15d左右倒泵1次,需要倒泵時,應在新投入運行水泵工作正常后,方可停止原運行水泵,關閉好相應出水閥門。
第10條 水泵司機應進行以下日常維護保養:
一、更換盤根
(一)盤根磨老后漏氣刺水時應立即換新,機械密封的水泵視具體情況進行更換。
(二)新盤根安裝要求:接口互錯120°;接口兩端端隙愈小愈好;盤根蓋壓緊至大限度后,然后擰回0.5~2.5扣至盤根有水滴滴出時為止;換盤根應在停泵時進行,但松緊度可在開泵后作后調整;檢查泵轉子串量,根據各種泵的規定,轉子串量超差時應通知維修工,調整或更換平衡盤(深井泵由維修工負責檢修)。
二、更換軸承油、添油
(一)滑動軸承每運行2000~2500h換油1次,用30~40#機油;換油時,要清洗軸承腔。
(二)各軸承在日常檢查中要及時添油,新老油油號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