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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技校網 >> 時事熱點 >> 山東藝考違規(guī)處罰規(guī)定出臺 違紀行為分9種
考生在今年的藝考考場上如果出現9種違紀行為中的一種,將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并將違紀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
這9種行為分別為: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其他違反考場規(guī)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在今年的藝考中,如果有故意銷毀試卷等 14種作弊行為之一的,將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yè)報考資格,收回《山東省藝術類專業(yè)招生測試報考證》 或《準考證》 ,并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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