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5日,青島市財政局、教育局、發改委、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關于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工作的實施意見》,3月17日,青島市教育局印發《關于做好2009-2010學年全市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工作的通知》,進一步細化、規范操作辦法和程序,明確了申請免學費的條件、評審標準、名額分配、申請審批程序等內容,《通知》的出臺標志著本市教育系統中職生免學費工作全面啟動。
范圍擴大:民辦學校全部納入范圍
這是繼本市2007年秋季開始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普通高中學校政府助學金政策后,學生資助工作又一重大政策出臺。據青島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秦新主任介紹,本市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相當一部分來自低收入和困難家庭。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工作先從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做起,對于減輕農民負擔,增強中等職業教育的吸引力,鼓勵高素質勞動者在農村創業就業,改善農村勞動力結構,加快新農村建設,發展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縮小農村差別,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秦主任強調,《通知》中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全部納入免學費范圍。對在政府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一、二年級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給予補助。全市33所符合條件民辦學校,預計共有1600余人減免學費,財政補助資金300余萬元。
人數增加:8034人免除學費
秦主任介紹,實施免學費中等職業學校是指政府職業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并備案,實施中等學歷教育的各類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 (含中師)、成 人中專 、職業高中(含職業中專)、技工學校、普通本專科院校附屬的中專部和中等職業學校等。
免學費對象包括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已享受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并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同時申請免學費。
1.涉農專業學生全部享受免學費政策。涉農專業為2000年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教職成[2000]8號)中的農林類所有專業,具體包括:種植、農藝、園藝、蠶桑、養殖、畜牧獸醫、水產養殖、野生動物保護、農副產品加工、棉花檢驗加工與經營、林業、園林、木材加工、林產品加工、森林資源與林政管理、森林采運工程、農村經濟管理、農業機械化、航海捕撈,以及能源類的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專業和土木水利工程類的農業水利技術專業等2l類專業。
2.西藏自治區的農村戶籍學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和田、克孜勒蘇柯爾克孜三地州農村戶籍學生等全部享受免學費政策。
3.青島市盲校、青島市中心聾校中職學生全部享受免學費政策。
4.其他農村戶籍學生等,原則上按照在校生(扣除涉農專業學生)總數5%的比例確定,由各區(市)教體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學校專業設置及生源等情況,將免學費名額分配到學校。
秦主任介紹說 ,2009-2010學年全市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共計8034人,其中一、二年級6013人,財政補貼1203萬元。4月底免學費工作將全部結束,屆時,學校將退還學生 2009-2010學年已交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