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暢通政府機關與群眾聯系的渠道,方便基層、方便群眾,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集中向社會發布常用政策問答 ,共分“就業工作、社會保險、機關事業單位管理、人才服務、勞動關系”五部分。
(一)促進就業
1、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答:根據《就業促進法》、《山東省就業促進條例》和《青島市就業失業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勞動者(含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應于用工之日起30日內,攜帶《營業執照》副本 、《組織機構代碼證》、《招用人員登記表》、《招用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以及被招用職工的證明材料,到市、區(市)任一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2、用人單位如何為員工補辦就業登記手續?
答:用人單位在招用員工后30日內沒有為其辦理就業登記手續的,應到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補辦就業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補辦就業登記手續時,應持單位書面申請、單位有效資質證明 、勞動合同、《招用人員登記表》、《招用人員花名冊》、被招用人員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以及補辦就業登記期間工資原始憑證原件或依據已生效的人民法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勞動仲裁委員會下達的法律文書等。在補辦期間勞動者已領取失業金或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不能補辦就業登記手續。
3、我市自謀職業 、自主創業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目前共有三項扶持政策:
(1)一次性自謀職業扶持金。對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和返鄉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于2009年1月1日后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固定營業場所,并正常經營三個月以上的,按每人4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自謀職業扶持金。
(2)小額擔保貸款。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被征地農民、殘疾人、隨軍家屬、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自謀職業開辦個體工商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自主創業創辦企業的貸款額度控制在10萬元~2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對以上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同級財政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
(3)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對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和返鄉農民工創辦企業,在辦理營業執照1年內,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或派遣期內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滿六個月以上的,可按實際創造就業崗位個數,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
注:以上各類政策的扶持標準均為市內四區標準,五市三區標準由各區市自行確定。
4、我市對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有哪些措施?
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我市將大齡失業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中的失業人員、享受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殘疾失業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失地失業人員、協保人員等九類人員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并享受以下五項扶持政策:
(1)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對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以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規定的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2)鼓勵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對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的,按規定可享受一次性自謀職業扶持金(創業補貼)、小額擔保貸款和創業帶動就業等扶持政策。
(3)鼓勵就業困難人員靈活性就業。對經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在社區內從事靈活性就業,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 60%,且個人以青島市低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4)鼓勵就業困難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就業困難人員參加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可按規定享受培訓費補貼。
(5)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
注:以上各類政策的扶持標準均為市內四區標準,五市三區標準由各區市自行確定。殘疾失業人員的就業幫扶由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組織落實。
5、怎樣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
答:具有本市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進行了失業登記或協保登記的⑴大齡失業人員。⑵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⑶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⑷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中的失業人員。⑸享受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⑹殘疾失業人員。⑺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⑻失地失業人員。⑼協保人員。可以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在接到申請后,通過人力資源網絡系統檢索其個人狀況和求職情況。符合條件的,指導其填寫《青島市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表》;經核查不符合條件的 ,即時告知本人。符合條件的 ,經辦人員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人力資源網絡系統,在3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表》上報區(市)就業服務中心認定。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應在2個工作日內審核認定。持《殘疾人證》的人員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的,按照殘聯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區(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在其失業(協保)證明中加蓋就業困難人員戳記,納入就業困難人員管理,按規定享受有關扶持就業政策和公共就業服務。
6、如何申領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答:經認定的市內四區就業困難人員,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了靈活就業登記,并且在社區內從事下列服務項目,月工資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且個人以青島市低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靈活性就業人員,可以申辦社會保險補貼。市內四區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每人每月按200元的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對符合文件規定范圍和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應于每年3、6、9、12月的 25日前持:①戶口簿;②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③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④從業證明;⑤工資收入證明,到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辦理資格認定手續。
經資格認定的靈活就業人員,于每年1、4、7、10月10日前,到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報手續,對于首次申報的,需持指定開戶銀行的存折或銀行卡。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辦法,每季度申報和發放一次。(五市三區按照當地政策規定執行。)
7、如何申請公益性崗位?
答:按照我市的政策規定,經區(市)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及市區政府批準的人員,通過公開招聘、送崗活動的方式,經考核、政審、體檢后,才能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
市內四區的人員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保障中心申請,或根據招聘簡章報名。五市三區的人員按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與所在區(市)就業服務中心聯系辦理。
8、哪些人員可以申領自謀職業扶持金?
答:具有本市戶籍的登記失業人員、派遣期內的高校畢業生和返鄉農民工。于2009年1月1日后辦理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或持有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資質證明,有固定營業場所,并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可申領自謀職業扶持金(不含已享受過自謀職業扶持金或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公益性崗位政策、靈活就業扶持政策人員)。其中,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的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從事個體經營返鄉農民工的營業執照開業時間須在外出務工回鄉之后。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市內四區的按每人4000元的標準一次性撥付,兩年內納入自謀職業就業管理。對申領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兩年的人員,申領期限長計算至法定退休年齡月份。
9、怎樣申領自謀職業扶持金和應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領自謀職業扶持金的人員,可到本人戶口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自謀職業扶持金申請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失業人員的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5)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
(6)返鄉農民工外出務工期間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10、哪些人員可以申領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答:具有本市戶籍的登記失業人員、派遣期內的高校畢業生和返鄉農民工,于2009年1月1日后辦理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在各類集貿、商貿市場租用攤位從事個體經營,且簽訂的租用攤位協議期限在1年以上可申請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不含已享受過自謀職業扶持進貨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公益性崗位政策、靈活就業扶持政策人員)。其中,從事個體經營返鄉農民工的營業執
照開業時間須在外出務工回鄉之后。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市內四區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經營場所租金補貼,長補貼期限為兩年,兩年內納入自謀職業就業管理。其中,對實際月租金低于200元的據實撥付;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兩年的 ,申領期限長計算至法定退休年齡月份。
11、怎樣申領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答: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按年度分兩次審核撥付,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到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申請表》,第一次申領滿1年后,如繼續正常經營 ,可進行第二次申領,對一年期滿后因各種原因不再繼續經營的 ,不能進行第二次申領。第一次、第二次申領自謀職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均應提報以下材料:
(1)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與集貿、商貿市場管理部門簽訂的攤位租賃協議及租賃費繳納憑證;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失業人員的《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5)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
12、哪些人員可以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答: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被征地農民、殘疾人、隨軍家屬、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以及境外就業的 ,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符合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境外就業的,可申請5萬元以內(含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創辦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控制在10萬元~20萬元。其中對吸納失業人員5人以下的,貸款額度高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對吸納失業人員5人(含5人)以上的,貸款額度高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吸納失業人員數量以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人數為準。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本市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被征地農民、殘疾人、隨軍家屬、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 ,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貼息期限累計長不超過兩年。
13、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需提報哪些材料?
答:(一)從事個體經營申請人需提報材料:
⑴申請人本人資料:①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失業人員需提供失業證(或在人力資源“一卡通”系統中確認是自謀職業狀態);③軍隊退役人員需提供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④高校畢業生需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⑤殘疾人需提供殘聯部門核發的傷殘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⑥隨軍家屬應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及有關部門出具的隨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⑵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或其他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⑶反擔保證明;
⑷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境外就業申請人需提報材料:
⑴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反擔保證明;
⑶與境外就業中介機構和境外雇主簽訂的就業方面的有關協議和合同;
⑷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創辦企業申請人需提報材料:
⑴申請人本人資料:①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軍隊退役人員需提供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③高校畢業生需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殘疾人需提供殘聯部門核發的傷殘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⑤隨軍家屬應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及有關部門出具的隨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⑵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加蓋本企業公章);
⑶《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山東省社會保險費專用收款票據》和《青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
⑷項目可行性分析及還貸能力報告;
⑸對創業1年以上的企業,需提交前一年度的財務報表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⑹反擔保證明;
⑺驗資報告;
⑻貸款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4、哪些人員可以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答:各類用人單位新招用本市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協保人員除外,下同),簽訂1年(含 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為招用人員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在崗人數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標準以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基本養老保險20%、基本醫療保險9%、失業保險2%的比例計算,所需資金從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如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比例進行調整,按調整后的標準執行。
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長不超過3年。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按年撥付。
申請社會保險補貼的用人單位,應于招用人員次年1月底前,填寫《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明細表》,報市就業服務中心審核。
市就業服務中心大廳就業創業服務區:市北區延吉路38號,電話:83668259
15、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提供哪些材料?
答:(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招用人員就業備案花名冊》;
(3)《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
(4)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年初、年末);
(5)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年初、年末);
(6)招用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的,應出具《青島市城鄉“雙零”就業援助卡》;
(7)招用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中的失業人員的,應出具離婚或喪偶證明;
(8)招用享受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的,應出具民政部門開出的低保證明;
(9)招用殘疾失業人員的,應出具《殘疾人證》;
(10)招用失地失業人員的,應出具鎮(街道)人民政府開出的失地證明;
(11)勞動保障部門要求提報的其他材料。
16、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初次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可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
(1)登記失業人員、派遣期內高校畢業生或返鄉農民工(指連續外出務工 6個月以上,返回戶籍所在區市轄區內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農村勞動者)。
(2)工商營業執照或持有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資質證明取得時間在2009年1月1日后,且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其中,返鄉農民工的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生效時間應在外出務工返鄉之后。
(3)經營期間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
市內四區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按4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市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五市三區的補貼標準由各區(市)自行確定,所需資金從本級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對申領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兩年的人員,申領期限長計算至法定退休年齡月份。
17、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應提供哪些材料?
答: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向戶口所在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審批表》,并提報以下材料:
(1)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失業人員還應同時提供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高校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返鄉農民工應提供本人外出務工期間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有效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及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其他。
18、申領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的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除具備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辦理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后1年內,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或派遣期內高校畢業生,并與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2)按規定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
招用人員符合條件的,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所需資金從市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五市三區的補貼標準由各區(市)自行確定,所需資金從本級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19、申領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應提供哪些材料?
答:崗位開發補貼每半年撥付一次,申報時間分別為每年的6月底前和11月底前。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創業帶動就業崗位開發補貼申請表》和《企業招用人員花名冊》,并提報以下材料:
(1)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有效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招用人員就業備案花名冊》;
(4)招用人員的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或高校畢業證、派遣證原件及復印件;
(5)《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及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6)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工資支付憑證;
(7)其他
20、求職者如何找工作?
答: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已成為各類群體就業的主渠道,求職者可以通過登錄招聘網站、看報紙招聘信息、參加現場招聘會等多種形式找到工作。我局每周在《半島都市報》、《青島晚報》和《青島早報》設有招聘專版集中刊登崗位信息;在延吉路、山東路等各級人力資源市場定期舉辦專場招聘會,歡迎求職者參加現場招聘會。
責任處室:市就業服務中心
辦公地點:市北區延吉路38號
聯系電話:83668938
(二)非師范類高校畢業生就業
1、青島生源應屆畢業生如何辦理報到手續?
答:省內高校市內四區及高科園生源未就業畢業生報到:畢業生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在首頁“用戶登錄”處,用個人賬號、密碼進入個人頁面點擊“網上回生源地報到”。省外高校市內四區及高科園生源未就業畢業生報到:畢業生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在首頁“用戶登錄”處點擊“畢業生注冊”登錄個人信息后,持報到證、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辦理報到手續。五市三區生源未就業畢業生根據以上要求持相關材料到家庭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報到手續。
2、畢業生如何辦理落戶手續?
答:省內高校市內四區及高科園生源未就業畢業生落戶:畢業生持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本市高校畢業生持戶籍證明書)、入學前身份證(或入學前遷出派出所開具的遷出證明或戶口簿)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開具落戶通知書后,再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五市三區生源未就業畢業生根據以上要求持相關材料直接到家庭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開具落戶證明。
省外高校市內四區及高科園生源未就業畢業生落戶:畢業生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在首頁“用戶登錄”處點擊“畢業生注冊”登錄個人信息后,持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入學前身份證(或入學前遷出派出所開具的遷出證明或戶口簿)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開具落戶通知書后,再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五市三區生源未就業畢業生根據以上要求持相關材料直接到家庭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開具落戶證明。已就業畢業生落戶:在市內四區及高科園就業的畢業生,接收單位通過“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與畢業生簽定網上就業協議書后,持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本市高校畢業生持戶籍證明書)、入學前身份證(或入學前遷出派出所開具的遷出證明或戶口簿)、五市三區及外地生源畢業生持畢業證、單位落戶證明信(首頁“公告欄”下載,單位蓋章)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開具落戶通知書。其中,市內四區及高科園生源畢業生持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的落戶通知書及相關材料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五市三區和外地生源畢業生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的落戶通知書及相關證明到單位集體戶所在派出所或人事代理部門辦理落戶手續。在五市三區就業的畢業生,接收單位通過“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與畢業生簽訂網上就業協議書后,持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本市高校畢業生持戶籍證明書)、入學前身份證、畢業證、單位落戶證明信(首頁“公告欄”下載,單位蓋章)及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人事局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開具落戶證明后,持相關證明到單位集體戶所在派出所或人事代理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3、什么是二次派遣手續,如何辦理?
答:二次派遣是指青島市生源畢業生畢業之前未落實就業單位,報到證派遣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在兩年派遣期內又落實就業單位的,應辦理二次派遣手續。
省內高校畢業生辦理二次派遣:用人單位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按照與省內高校畢業生簽約流程簽訂網上就業協議,打印“山東省高等(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持報到證、身份證(五市三區生源畢業生持畢業證)、就業協議書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辦理二次派遣手續。
省外高校畢業生辦理二次派遣:用人單位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http://qds.sdbys.cn),按照與省外高校畢業生簽約流程簽定網上就業協議,打印“山東省高等(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持報到證、身份證(五市三區生源畢業生持畢業證)、就業協議書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辦理二次派遣手續。
4、如何辦理改派手續?
答:本市市內改派:(1)原接收單位與畢業生雙方協商解約后,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在“已簽協議書管理”中選中要解
約的畢業生,點擊“解約協商”,經畢業生點擊同意后(單位錄入的外省協議書不需畢業生網上點擊),打印“解約證明信”雙方簽字蓋章。(2)新接收單位與解約畢業生重新在網上簽訂就業協議書,經主管部門審核后,打印就業協議書,若接收單位在五市三區的,就業協議書須經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然后,持報到證、解約證明信、新單位就業協議書、身份證(五市三區及外地生源畢業生持畢業證)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辦理改派手續。(3)五市三區接收的畢業生在本市、區內改派的,按以上流程直接到本市、區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本市改派至外市:(1)原接收單位與畢業生雙方協商解約后,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在“已簽協議書管理”中選中要解約的畢業生,點擊“解約協商”,經畢業生點擊同意后(單位錄入的外省協議書不需畢業生網上點擊),打印“解約證明信”雙方簽字蓋章。(2)新接收單位出具接收證明,并由當地地級市人事局蓋章。若接收單位為省屬單位加蓋該單位主管部門公章,然后,持報到證、解約證明信(本市未就業畢業生改派至外市不需提供)、新單位接收證明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辦理改派手續。(3)若畢業生畢業時未落實就業單位,報到證派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畢業后落實接收單位為山東省屬企業的,須持與企業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報到證、身份證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手續后,到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改派手續。
外市改派至本市:原接收單位出具解約證明,新接收單位通過“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與畢業生簽訂網上就業協議,打印就業協議書,用人單位及畢業生雙方簽字蓋章,若接收單位在五市三區的,就業協議書須經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然后,持報到證、解約證明信、新單位就業協議書、身份證(五市三區及外市生源畢業生持畢業證)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辦理改派手續。
5、外地生源專科畢業生在市內四區及高科園、嶗山區、城陽區、開發區就業如何辦理接收落戶手續?
答:(1)畢業生畢業后持派回生源地的報到證,將戶口落回原籍。
(2)用人單位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http://qds.sdbys.cn),公告欄下載《外地生源專科畢業生入青落戶審核登記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單位蓋章、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部門蓋章。
(3)用人單位與畢業生通過“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簽訂網上就業協議。
(4)就業協議書在等待主管部門審批狀態時,市內四區及高科園注冊的用人單位持《外地生源專科畢業生入青落戶審核登記表》(一式三份)、報到證、畢業證、落回生源地的戶口簿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進行審核登記并辦理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續;嶗山區、城陽區、開發區注冊的用人單位持《外地生源專科畢業生入青落戶審核登記表》(一式三份)、報到證、畢業證、落回生源地的戶口簿到單位所在地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登記,持審核后的《外地生源專科畢業生入青落戶審核登記表》、報到證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辦理二次派遣或改派手續。
(5)畢業生與簽約的用人單位連續聘用滿三年后,用人單位持被聘畢業生的畢業證、報到證、滿三年的“勞動合同”、“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和三年的“企業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事業單位提供“聘用合同”和市機關事業單位保險辦公室出具的保險交納證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及審核后的《外地生源專科畢業生入青落戶審核登記表》、《青島市大中專畢業生(研究生)就業報到落戶證明信》(單位蓋章),分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處和各區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6、畢業生如何查詢檔案?
答:派遣期內畢業生檔案查詢:(1)撥打83870253查詢;(2)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qds.sdbys.cn)首頁右上角紅色區域的“檔案查詢”窗口查詢;(3)向報到證所派單位查詢;(4)向畢業學校查詢;(5)五市三區畢業生可向當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查詢。嶗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88895249,城陽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87868756,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86975576,即墨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88552152,膠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82206588,膠南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85166761,平度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87366023,萊西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66035782。
已出派遣期畢業生檔案查詢:(1)撥打83870253查詢;(2)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首頁右上角的“檔案查詢”窗口查詢;(3)聯系用人單位查詢;(4)2003年以前和2005、2006、2007年畢業生撥打85028087(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查詢;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海爾路178號(頤中體育場對面);(5)2004年畢業生撥打66776878--8801(市南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查詢;市南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泉州路21號(麥凱樂附近);(6)五市三區生源畢業生檔案請到當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查詢。
普通中專畢業生檔案查詢:應屆、往屆普通中專非師范類畢業生的檔案均由畢業學校直接轉往戶籍所在地的市(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請直接撥打電話查詢。
7、青島生源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有哪些幫扶政策?
答:特困生是指符合城鄉低保、零就業家庭、農村貧困家庭等特殊情況,就業有困難需要幫助的青島籍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升學、出國、參軍、指令性就業、暫無就業意愿的畢業生和享受畢業生“三支一扶”補貼、實訓補助政策的畢業生除外。幫扶政策:(1)逐戶逐人登記,并實施重點幫助,力爭使畢業當年年底前所有返回生源地未就業的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全部實現就業。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免收特困家庭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對符合條件的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要給予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2)用人單位招聘未就業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限內,以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補助,期限長不超過3年。
對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長不超過3年。各級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未就業的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3)省內高校青島籍生源特困生。省內高校師范類和非師范類青島籍生源應屆特困生求職補貼在學校申請。畢業后,持由各高校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回生源地所在區(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進行就業推薦登記。(4)省外高校青島籍生源特困生。省外高校師范類和非師范類青島籍生源應屆特困生,在畢業當年12月31日前(過期視為自動放棄),攜帶生源所在區、市民政部門核發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證》或《農村居民低生活保障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青島市城鄉“雙零”家庭就業援助卡》及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填寫《青島市特困家庭畢業生求職補貼申請表》(登錄青島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http://qds.sdbys.cn),下載),分別向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申請登記。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每年年底前,將特困生登記情況匯總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報市財政局審核,市財政局按審核過的師范類和非師范類特困生人數,分別將求職補貼款撥付給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由其一次性發放給特困生求職補貼500元。(5)青島市內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青島籍生源特困生畢業前在學校申請。通過審核的畢業生每人將領取5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和《青島市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服務卡有效期1年。特困生持服務卡回生源地所在區(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進行就業推薦登記。
8、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1)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青政發〔2009〕6號),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申請5萬元以下的小額擔保貸款。其中,從事微利項目的,由同級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兩人及以上團隊創業的可放寬到20萬元。高校畢業生派遣期內創辦企業,可參照個體工商戶和特殊群體、特殊產業等工商、稅務優惠政策。對設辦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不設注冊資本的限制,設辦有限公司的可以分期認繳,無異議的房屋權屬可以免交房屋權屬證明,免除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費用。在稅收方面享受國家現行的所有支持再就業、新辦企業優惠政策,同時享受其他連續性優惠政策;
(2)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青政發〔2008〕50號),鼓勵勞動者自謀職業。對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和返鄉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的,從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每人不超過 4000元的一次性扶持金。對以上不符合享受一次性扶持金條件的人員,在各類集貿市場等租用攤位從事個體經營的,從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一定的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9、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有哪些?
答:可申請5萬元-2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 2年。其中,從事個體經營的,可申請5萬元以內(含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創辦企業的,貸款額度放寬到10-20萬元。創辦企業吸納失業人員5人以下的,貸款額度高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吸納失業人員5人(含5人)以上的,貸款額度高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對青島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同級財政據實全額貼息,貼息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其中,市內四區的貼息資金由市財政負擔。
10、高校畢業生創業如何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答:小額貸款的具體負責部門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83668980,具體程序是:
(1)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市內四區高校畢業生:①提報材料: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或其他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反擔保證明;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②審批程序:申請。貸款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個體經營用表)》。初審。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對申請人提報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人力資源網絡系統確認其是否已辦理自謀職業手續 ,現場考察經營項目、核實抵押物和保證人,于5個工作日內簽署貸款和微利項目審查意見,報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復核。復核。區就業服務中心于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報送材料復核,復核無誤后報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審核。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于5個工作日,完成對區就業服務中心提報材料的審核和抽查工作,并對微利項目進行認定。辦理反擔保手續。對經審核同意擔保的貸款,由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提供貸款擔保并與貸款申請人、保證人辦理反擔保手續。經辦銀行審查。經辦銀行根據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貸款資格、貸款用途、還貸能力等進行審查,于5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核意見。經辦銀行審核通過的,對申請人作自謀職業管理,申請人和經辦銀行辦理貸款手續。未通過審核的,經辦銀行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向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反饋辦理情況。
(2)對申辦企業的市內四區高校畢業生:①提報材料:貸款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加蓋本企業公章);《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山東省社會保險費專用收款票據》和《青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項目可行性分析及還貸能力報告;對創業1年以上的企業,需提交前一年度的財務報表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反擔保證明;驗資報告;貸款經辦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②審批程序:申請。申請人持相關材料直接到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企業用表-保證人)》或《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企業用表-房屋抵押)》。審查。由區就業服務中心于8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企業進行資格審查,現場考察經營項目、核實抵押物和保證人,審查無誤后,簽署貸款和微利項目審查意見,并將有關資料報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審核。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于5個工作日,完成對區就業服務中心提報材料的審核和抽查工作,并對微利項目進行認定。反擔保手續。對經審核同意擔保的貸款,由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提供貸款擔保并與貸款申請人、保證人辦理反擔保手續。經辦銀行審查。經辦銀行根據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貸款資格、貸款用途、還貸能力等進行審查,于5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核意見。經辦銀行審核通過的,對申請人作自謀職業管理,申請人和經辦銀行辦理貸款手續。未通過審核的,經辦銀行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向市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反饋辦理情況。
11、市本級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優惠政策有哪些?
答:(1)入駐企業可享受房租補貼,第一年享受全額房租補貼,“零房租”入駐;第二年享受50%房租補貼;第三年享受30%房租補貼;
(2)入駐企業安排高校畢業生見習,可按照青島市低工資標準,由見習企業、畢業生戶籍所在區(市)、市財政分別按50%、25%、25%的比例發放基本生活補貼;
(3)市北區籍應屆高校畢業生在孵化基地創辦中小企業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并且本人已投繳社會保險的,由區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長不超過2年;
(4)從市北區外遷入和新注冊企業開始經營的前3年,企業納稅中區財政實得部分分別按第一年、第二年 50%、第三年30%的比例獎勵企業。
12、哪類企業可以申請入駐市本級孵化基地?
答:孵化基地入駐企業分為兩類:一是高校畢業生創辦的科技型、創新型、現代服務型企業。二是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該類企業每年每10平方米安排1名高校畢業生就業或見習,并且當年吸納高校畢業生達到新增就業崗位的20%以上。
13、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入駐市本級孵化基地有什么要求?
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創辦的自主創業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可申請入駐:
(1)從事科技研發與應用、環境保護、生物制藥、工程設計、美術設計、動漫創意、影視制作、文化傳播等業態的科技型、創新型現代企業,其他有利于青島經濟結構優化調整的相關企業;
(2)具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商貿物流、現代服務等業態的、以電子信息技術為手段開展經營的企業研發、后臺處理和結算部門;
(3)特困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或個體經濟組織,可適當放寬入駐條件。
14、申報建立就業見習基地需具備哪些條件?
答:(1)應具備完善的職工培訓教育體系,能按照就業見習專業要求提供適合的崗位;
(2)每年能提供20個以上見習工作崗位;
(3)工作環境良好,各項勞動保護措施到位;
(4)根據需要,在見習期間為見習畢業生安排指導人員和管理人員;
(5)按照有關規定,與畢業生簽訂就業見習協議書;
(6)先行全額墊付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
15、單位怎樣申請建立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
答:(1)申請建立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的單位向“市見習辦”提出申請,經“市見習辦”實地考察合格后,申請單位與“市見習辦”簽訂成立“市見習基地”協議書,并授牌運行;
(2)申請建立區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的單位向所在“區市見習辦”提出申請,經“區市見習辦”實地考察合格后,申請單位與“區市見習辦”簽訂成立“區市見習基地”協議書,授牌運行,并報“市見習辦”備案。
16、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期限是多長時間,見習補貼標準是多少?
答:畢業生就業見習期限一般為6個月,有特殊需要的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經見習基地同意,報市及各區、市“見習辦”批準,可適當延長,但長不超過12個月。高校畢業生在見習期間,由見習基地和高校畢業生戶籍所在區市分別按50%、25%的比例,按照青島市低工資標準提供基本生活補貼(其中,五市按照各市低工資標準執行),市財政以獎勵方式給予不低于25%的補貼。
17、什么是“三支一扶”計劃(社區工作者)?
答:“三支一扶”,是指大學生在畢業后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計劃的政策依據是國家人事部2006年頒布的第16號文件《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為高校畢業生向基層單位落實就業問題提供具體的指導和保障。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通過公開招聘、自愿報名、組織選拔、分批派遣的方式,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畢業生,到我市街道、鄉鎮基層單位的社區、村委會、學校、衛生站等單位從事志愿服務活動。
18、“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工作者)服務期限為多長時間?
答:依據國家人事部2006年頒布的第16號文件《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三支一扶”工作的服務期限一般為2年。“支醫”大學生因第一年要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見習,故2008年起,其服務期改為3年。根據《關于青島市“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后相關政策的通知》(青人辦發〔2009〕71號)的規定,2年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工作者),因原服務單位需要 ,根據本人意愿,經服務單位所在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批準,報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備案,服務期可延長1年。延長期滿后仍需在農村基層繼續工作的,由原服務單位和本人申報,經服務單位所在市“三支一扶”辦公室批準,報青島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備案,服務期可再延長3年。
19、“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工作者)服務期間有何待遇?
答:2010年1月1日前,根據山東省委組織部、人事廳《關于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的規定,“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工作者)服務期間享受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0元。2010年1月1日后,我市印發了《關于調整“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工作者)服務期間補貼的通知》(青人辦發[2009]241號),按照國家和省要求調整了補貼標準,即由生活交通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兩部分組成。生活交通補貼參照區市街道、鄉鎮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的標準。社會保險補貼按照各區市現行規定,各項保險費繳納數額,參照本區市街道、鄉鎮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確定。
20、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工作者)與組織部的“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有什么區別?
答: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工作者)與組織部的“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都是國家和省為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的項目。具體來說,“三支一扶”(社區工作)是一項豐富畢業生基層工作經驗、服務期內可自主擇業,服務期滿后市場化就業的志愿服務活動,不辦理聘用手續。而組織部的“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經過一段時間的實際工作、被大多數黨員和群眾認可的,可按照有關程序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依據:山東省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公告)
責任部門:畢業生就業處、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
辦公地點:香港中路11號市政府會議中心108房間
黃臺路6號(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
聯系電話:83870253、80683999